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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冷落中小农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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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6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不应冷落中小农机编辑同志:
前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不顾当地实际,盲目宣传大农机的作用,冷落了中小农机,笔者认为不妥: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这种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经营的责任制形式决定了农业生产的规模,也就决定了农机的使用仍将以中小型农机为主。
二、片面宣传推广大农机,易引起农民对农村政策的误解。前几年一度出现农业徘徊,有人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无优势可言,不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要求,加上一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改变经营方式,搞所谓的土地“规模经营”,结果引起人心浮动,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的稳定。
三、土地规模经营从总体来看,尚处于探索阶段,且我国疆土辽阔,农业生产各具地方特色,在一些多山丘陵地区,湖泊密布、河流如织之地并不适宜大农机作业。
此外,农民的购买力、农村社区服务、农业生产布局、农业管理水平等因素也影响和制约着大农机在农业上的应用。因此,笔者认为,农机的选用应该做到因地制宜。山东日照市李建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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