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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决定惩罚拒与古贸易的驻加美国公司强调加法律主权不容侵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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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6
第7版(国际)
专栏:

  加决定惩罚拒与古贸易的驻加美国公司
强调加法律主权不容侵犯
新华社渥太华1月24日电(记者唐永兴)加拿大政府最近宣布,设在加拿大的美国公司如果拒绝与古巴开展贸易,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加政府最近修改了1992年的一项法令。根据新规定,驻加的美国子公司若因执行来自美国方面的命令而不与古巴进行贸易,将会被处以最高可达1万加元(约合7300美元)的罚款,该公司的董事和官员可能会被判处最长可达5年的监禁。
早在1992年,加政府就颁布了一项法令,规定在加拿大注册的美国公司不仅应向加政府报告华盛顿不准同古巴进行贸易的有关指示,而且必须拒绝执行这类指示。
加拿大司法部长罗克最近指出,加拿大政府修改上述法令是为了抵御美国法律入侵加拿大。他强调说,设在加拿大的外国公司应该根据加拿大的立法从事商贸活动。
加拿大外长韦莱支持罗克的这一立场。他说,加拿大政府已多次向美国国会和政府清楚地表明,加不能容忍任何干涉加拿大法律主权的行为。
加拿大的《金融邮报》23日就此发表社论说,加拿大的贸易和外交政策不能由美国国会的政治家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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