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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企领导不得领取兼职酬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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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06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信息廊

  南京国企领导不得领取兼职酬金
南京市纪委最近作出一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不得领取兼职职务的工资和奖金。
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于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同样适用于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规定说:今后,凡是国企领导干部领取兼职职务工资、奖金及其它酬金的,都属违纪行为,要作出检查,并将钱款充公。否则,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本报新闻信息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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