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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得广厦千万间青岛教师展欢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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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9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建得广厦千万间青岛教师展欢颜
本报青岛1月9日电记者宋学春报道:青岛市委、市政府把教师住房建设作为贯彻《教师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市城乡实施“教师住宅广厦工程”取得比较大的进展。去年一年,在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全市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2.35亿元,建成中小学教师住房21.5万平方米,超过前5年总和。
把教师住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1994年年初,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下决心在三五年内把教师住房建设抓出成效,一期工程确定了5个建房地点,三栋高层住宅共计3万多平方米的教师住宅大厦建在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获国家建设部金奖的试点住宅小区,5500平方米的两座楼则建在市委机关干部住宅区。多数教师住宅楼设计标准较高,配有暖气、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电话线路等设施。
市政府建立了“教师住宅建设联席会”制度,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目标,加强专项管理。如市电业局保证教师住宅施工用电;市建委制定出确保“广厦工程”按期完成的措施、办法,各施工单位立下“军令状”,展开“争创优质工程”竞赛。同时,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只要市长楼通气、通电、通水,就一定要保证教师住宅通气、通电、通水。1995年,青岛市两次召开郊市(区)教师住房建设现场会,先后推广了青岛的莱西市建设“教师新村”的经验,推广了青岛的黄岛区实施住宅“脱贫工程”和“小康工程”的经验。目前,全市教师住房建设出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比着干、争着上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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