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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千家大耕户吃掉万亩丢荒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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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9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短讯

  海丰千家大耕户吃掉万亩丢荒地
本报讯广东省商品粮重点基地县之一的海丰,推行公开发包抛荒地,结束了务农大户无用武之地的现象,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
海丰县因地制宜将承包地使用权引入市场,对抛荒地在承包所有权不动的情况下,对其使用权推行公开发包。耕地承包期一般是3至5年,荒坡荒地为10年。种田能手踊跃投标,全县1.1万亩撂荒的耕地转瞬之间各有其主。全县涌现承包20亩以上的“大耕户”达1700余户。(温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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