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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全总联合通知要求搞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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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全总联合通知要求
搞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
本报北京1月28日讯记者王彦田报道:近日国家劳动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全国总工会等,就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说,为了切实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通知提出了九条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把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当企业自身确实无法筹集生活费时,实行地方财政补贴、企业主管部门调剂资金、银行提供一部分贷款“三家抬”的办法,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要采取措施保障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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