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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洲机电产品要加贴CE标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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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30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信息廊

  出口欧洲机电产品要加贴CE标志
欧洲联盟最近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部分机电类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有关安全要求,并通过一定评定程序,加贴“CE”安全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入欧盟市场。
“CE”是欧洲共同体(后改称欧洲联盟)实行的一种专用于其技术协调指令并用以证明产品符合指令规定基本要求的安全合格标志。围绕“安全、健康、环保”三方面因素而设,即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基本安全。
目前欧盟已发布实行“CE”标志的产品分15类,有玩具、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简单压力容器、电磁兼容设备、个人保护设备、非自动衡器、电讯终端设备、燃气装置、低压电器设备等。(陈旭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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