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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歌舞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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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2
第7版(副刊)
专栏:习水杯文艺短论征文

  “拒绝”歌舞厅
刘建
一个清幽的茶舍里,一位国家级歌舞团的女孩子在讲述一段烦乱:歌舞团出访演出归来,驻足海南,回京的机票钱吃紧。于是,扬起了“中央艺术团体要占领歌舞厅”的旗帜,找到了歌舞厅的老板。老板们是有“眼光”的,只要女演员,只选“草裙舞”和“桑巴舞”……演出时的感觉讲不出来,是一团堵在嗓子眼的油腻的棉丝。“我宁可自己花钱买机票回北京!”这是结束语。宁静的空气震荡起来。
我完全理解这位女孩子的感情。她和她的同伴们,是在神圣舞台的艺术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他们昂首站在舞台上。这舞台一两米高,十几米宽,二三十米深。太阳圣殿里一片光明,面光、顶光、耳光、柱光、桥光、对穿光、天幕光,无论是《胡桃夹子》还是《鱼美人》,通体闪光,灿烂辉煌。大幕和侧幕、后台和副台掩着美的神秘,《天鹅湖》中几何图形的舞蹈构图全是从其中滑动出来的。他们面对的是慕名而来的、彬彬有礼的观众,无论是自己买票还是别人赠票,无论是部长、富豪还是学者、百姓,都是谦卑的、庄重的。迟到和早退被视为没有教养;喉咙发痒时,要用手帕用力捂住嘴在这样的氛围中,演员的灵魂和肢体如天马行空,他们的艺术在最完美的状态之中得到自如的发挥。
歌舞厅可不买这些帐,它以最捷径的经营手段砍去了所有通向真正艺术的审美距离。没有舞台,只有狭小的、与吧台和矮脚沙发连成一体的水平面的舞场,开启饮料罐的泡沫可以直接飞溅到“草裙舞”的草裙之上。没有舞台和剧场灯光,玻璃的球形彩灯是昏暗的,诡谲地摇着头、眨着眼,投给演员和客人们同样的亮度,同样的半黑半白的脸。没有遮拦,没有含蓄,一切表演都在被环绕的圆心上,纱质的演出服,油质的面妆,一目了然,几近于妖或小丑。北京舞蹈学院的女大学生曾谈到过下歌舞厅的感受:“离客人那么近,我们浑身不舒服。满眼烟酒果盘二郎腿,满耳嬉笑吵闹下流语。有一种耻辱感钻进我们的灵魂,使肢体和肌肉萎缩。如果找一个词来描绘我们的心境,那就是‘恶心’!”这里的上帝是客人,圆心上一流舞团的“桑巴舞”和坐台舞女的性质没有两样,都是最近距离的感官刺激,都是乏味的生活中的盐。亵渎艺术如同把烟头塞进洁净的玻璃花插里那样随意……
我钦佩那女孩子拒绝歌舞厅的勇气。尽管这勇气时下已经很不值钱,很不容易实践,但它毕竟是一种人格的最后保障,保障着人的尊严,艺术的尊严和文化的尊严。前不久,来访的英国兰伯特顶尖舞蹈团曾使中国的新闻界着实尴尬了一回:他们拒绝刊登记者们煞费苦心拍的剧照,只允许自己带来的最精彩的舞蹈瞬间与公众见面。正是这种对“顶尖”艺术的尊重与自尊,使他们半个世纪在全世界不败。在人类文化大大演进的今天,纯艺术已被视为人类自己创造的“第二自然”,她的存在价值是给人类生活以升华,像芭蕾舞给人的那种脱离地球引力的感觉那样。可惜的是,而今遍布全中国的歌舞厅里,太缺少这种升华的空间。
(作者单位:北京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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