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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贸:对待顾客如亲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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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07
第11版(职工天地)
专栏:

  长春国贸:对待顾客如亲人
东心
被称为关东第一店的吉林省长春国际贸易中心,开业4年,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赢得顾客的信赖,先后获得全国“无伪劣假冒商场”、“保护消费杯”、“全国职业道德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3年进入全国商业百强行列。
国贸的职工说,顾客是上帝不能只挂在嘴边上,而要时时刻刻记在心里。
一段时间,国贸中心各商场里出现了一块“服务质量曝光板”,上边挂有15位营业员的照片。他们受到这样的公开批评:因为在柜台里面站相欠佳,或倚了货架,或被认为表情呆板,有碍观瞻,损坏了企业形象,希望广大顾客给予监督批评。
一次,纺织商场青年营业员辛宏接待了选购大衣呢料的一位中年女顾客。辛宏按着规定让了呢料的匹头部分,但是这位女顾客还要他再让出10厘米。面对无理要求,辛宏含笑耐心地解释,这位顾客不仅听不进去,反而指着他的鼻子大骂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辛宏始终面带微笑。周围的顾客看不下去,纷纷指责这位女顾客,同时也来安慰他。几天后,一封封抱打不平的信飞到了国贸中心总经理办公桌上,信中盛赞辛宏的“道德修养”。国贸中心决定为辛宏颁发“委屈奖”,以表彰他对高质量服务工作所作的贡献。
国贸中心虽然是个新商场,他们靠服务把广告做到了顾客的心坎上。从1991年11月开业到1994年,3年迈出了3大步,商场销售收入13亿多元,利税1亿多元。
国贸的领导认为,顾客的“口头广告”很厉害,得罪一个顾客就是得罪一大片。
一次,一位大学教师来纺织商场要买2.5米格呢作套裙。接待这位顾客的营业员李淑兰打量她一下后说:“您做2.3米就够。”这位顾客说,来前我已问过别人,告诉我得用2.5米。李淑兰又给顾客量了一下尺寸,诚恳地对她说,你买2.3米保证够了。果然,这位顾客用2.3米布料做的套裙很合体。事后她特意来到商场答谢,说:“国贸的营业员实在太好了,不仅让我省了20厘米料的钱,更让我看到了你们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
国贸中心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服务细则,从营业员着装、语言到接待顾客,从卖货到退货,从采购到销售都有严格的规定。
规定严,管理更严。国贸中心规定职工上班不许迟到,谁迟到了就处罚谁,处罚之外还要通报。一次,一个营业员发觉要迟到了,就毫不犹豫地掏钱打“的”,问她为什么这样做,她说,虽然我多花了点钱,可能比该罚的款还多,但是不会被通报。
国贸的规定之严,有时候又严得让人难以理解。中心大厦禁止吸烟,顾客吸了,会得到一声劝告加一句“谢谢合作”。如果是营业员吸了,点一支烟就要罚1000元。“一个烟头可以烧掉整座大厦。”总经理就一个职工被罚这件事向大家说,“防火是件大事,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能有任何的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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