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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案新撰的意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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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14
第11版(文艺评论)
专栏:

  古案新撰的意义
张蓉
一个时期以来,读者对长篇小说反映历史生活颇感兴趣。但是如何在坚持文学的大众化和严肃性,走雅俗共赏的路子,开掘更多的题材领域,引起了一些作者和出版社的思索。群众出版社最近推出的“古案新撰系列丛书”,就是一套颇有特色的长篇小说系列丛书。策划者从浩如烟海的历代名案中,精心选出8例著名清代奇案,请几位青年作家重新创作而成。这8例名案,曾经震惊大清朝野,轰动民间。
这套丛书包括《至爱无情》(刘醒龙)、《秋逝》(曾明了、郭晓力)、《无罪的砒霜》(徐名涛、章)、《女人狱》(马步升)、《玩偶》(吕志清)、《烟雨江淮》(王正平)、《落雁》(郭晓力)。这些作品中有对封建宗法制度科举制度和官场腐败的抨击,有对封建礼教束缚妇女的揭露等。
作为历代著名的公案,作家们进行再创作有一定的难度,不可逾越的历史材料要进行分析、咀嚼、消化,古案新撰。可喜的是,这套丛书在创作时,作家们并不拘泥原案素材,他们驰骋想象,重新结构故事,丰满人物形象,这使得小说不仅好读,蕴含其中的爱情故事也感人至深。同时,避开旧公案小说的创作套路,深入开掘人物命运、生存状态,以及清朝时期的社会风貌、民俗民情,鞭挞了清朝官场上的相互倾轧、贪官污吏横行乡里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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