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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发出紧急通知禁止销售未经版权认证的境外故事片V—CD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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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14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版权局发出紧急通知
禁止销售未经版权认证的境外故事片V—CD
本报北京2月13日讯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禁止销售未经合同登记认证的境外故事片V—CD。
近年来涌入市场的V—CD中,盗版境外故事片的情况较为突出,除非法出版物外,也有部分是由音像出版单位正式出版但未经合法授权的出版物。为维护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各个环节的盗版行为,完善合同登记认证制度,国家版权局近日决定:凡未在国家版权局进行合同登记认证的境外故事片V—CD,各销售单位均不得继续销售。已进货的应立即下架,并在当地版权局的监督下就地封存。待出版单位补办登记手续后方可继续销售。国家版权局将随时下发已经登记的境外音像制品名录。
通知规定,凡未进行合同登记的出版单位,应在1996年4月1日前补办登记手续,并在音像制品上注明国家版权局合同登记号。自4月1日起,凡未进行合同登记的境外音像制品,音像批发、销售和出租单位一律不得经营。如有违反,各地方版权局将予以扣缴。
通知要求各地方版权局依本通知的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必要时,可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会同公安、音像、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情节严重的盗版活动予以坚决的打击。(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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