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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学中医要守新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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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1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来华学中医要守新规定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记者艾笑报道:今天,国家教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严格管理中医药专业来华留学、进修等有关新规定,向首都新闻界作了通报。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的扩大,来华接受中医药专业教育的境外留学生不断增加。由于缺乏教育质量的宏观监控和管理措施,出现了一些乱招生、乱办班、乱发证书现象,损害了中医药对外教育乃至整个中医药事业的声誉。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教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去年9月和今年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管理中医药专业来华留学生学历教育的通知》、《关于加强来华接受中医药本科教育留学生教学质量宏观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对外开办中医进修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3个文件。文件中规定了“凡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中医药院校,必须保证留学生按规定的年限在华修业期满(中医本科不少于5年、中药本科不少于4年),非正规高等教育学习时间不得计入留学生专业学习年限。”“对外开办的中医进修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进行资格认可。”“非医务人员来华短期学习中医药知识,不属进修教育,不得发给进修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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