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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出通知加强与国际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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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1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公安部发出通知
加强与国际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30日内,到指定的地(市)级或县(市)级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通知》还要求,已经使用国际计算机网络的用户应按当地公安机关通知备案时间起3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在联网方式变更或者终止联网时,要在30日内通知办理备案的公安机关。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予以处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物理通信信道直接或者间接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均适用《通知》的要求。
近两年,我国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呈迅速上升趋势。据统计,截至去年7月,联网用户已达4万多个。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实施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是公安机关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这对于推动我国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信息高速路”安全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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