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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禁止香烟广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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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16
第11版(台港澳)
专栏:

  香港将禁止香烟广告
 据新华社北京电 香港当局计划全面禁止香烟广告,包括所有报刊及户外香烟的广告,甚至包括烟草商赞助的文艺体育活动,也将遭到禁止。
 根据新规定,香港从1996年中起,禁止所有印刷媒体香烟广告,范围包括报纸、杂志、车身广告和地铁站内灯箱等。大厦外墙及天台的广告也会分阶段加强管制,直至1999年,这类广告牌将会全面拆除。
 据悉,香港1994年烟草广告收入为1.4亿港元,其中报纸的烟草广告收益为6600多万港元;1995年头8个月的广告收入为4300万港元。禁止香烟广告将会使经营艰难的报业再受打击,影响部分报纸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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