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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滚滚推出莱芜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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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27
第1版(要闻)
专栏:

  小车滚滚推出莱芜路
本报记者米博华李德民
当1995年还剩最后3天时,山东莱芜市为如期竣工的540公里公路建设工程举行通车仪式。至此,历时一年的“公路建设年”圆满成功。
3年前,莱芜才由县“升”市。这个位居鲁中的小市,经济实力在全省属于中下。小兄弟也要办大事,他们在一年时间里用了近两亿元,新建改建了相当于前好多年工程总量的公路。在他们眼里,这是又打了一场当年由陈毅元帅指挥的“莱芜战役”。当年战争和今日建设,胜利之本都是人民群众。他们说,这几百公里路,不是头头们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头头没那么大本事;不是花大钱、雇大型机械买来的——“吃饭财政”,拿不出两个亿。而是推小车推出来的。结论是,办大事,图发展,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特别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尤其要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
修路是当务之急:莱芜一不通铁路干线,二不通水路,三无机场。交通成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生姜、大蒜烂在地里,大苹果两三毛钱一斤,水库里的鲜鱼,折腾几天运到城里成臭鱼。因为路不通,人穷,人土,山里的小伙子找不到媳妇。杨永为副市长说:“当时的情势已不是政府做群众的工作,而是群众催促政府早下决心,早定大计。”莱芜要振兴,群众要致富,这渴望憋成了一股劲,并成为最强大的思想动员。市委和市政府毫不犹豫地把修路作为1995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首选目标。
工作量是巨大的:要建设13座大中型桥梁,200个小桥涵,征地2357亩,拆房2359间,填挖路基石342万立方米,完成混凝土路面30439平方米、沥青路面8700平方米……更难的是钱,上头一共只给了几千万元,剩下的一亿多元要靠自己想办法。然而,领导面对困难却面无畏色:我们有120万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莱芜人民,这是最活跃的生产力。
政府一呼,群众百应。春节刚过,天寒地冻,民工扛着铺盖,奔赴筑路工地。话说得真诚实在:“要钱没几个,有的是力气,舍得流的是汗水。”他们是用力气和汗水来帮助政府解决资金的不足。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披红戴花,敲锣打鼓,拖拉机上插彩旗,小推车上贴红纸。老人们说,当时的盛况真像解放战争时期支前一样的火热。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在占地、清理地面附着物和拆迁等等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上,只要讲清道理,一通百通。他们献出了自己的果园、机井、厂房、养殖池。拆迁任务最大的吕祖泉村有位老党员,兄弟7人,加上出嫁的两个闺女共9户都在拆迁之内。他们中有的刚盖好房准备娶媳妇。老伴含泪说,“公路能不能拐个弯?”这位老党员说:“不能因为咱的房子挡住公路,别说给点钱,就是不给钱,咱也得带头。”一些乡镇的同志告诉我们:拆迁补助是无法弥补群众利益的:每间瓦房300元,草房250元,大棵果树30元,小棵果树15元……然而,筑路一年,没有一家一户因拆迁等找麻烦。面对这么好的群众,莱芜市领导一再强调,“好事要办好,尽量不给群众增加负担。”他们不搞硬性摊派,不搞强迫命令,有问题商量着来,请群众出主意,以较低的补偿换来了很高的群众积极性。
能不能把群众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关键看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亲临工地指挥,并要求干部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工地。市里各级干部,谁也不准到工地当“甩手掌柜”,不准穿着西装、皮鞋到工地指手画脚,更不准大吃大喝。要喝酒,回自己家喝去!市交通局作为主要职能部门作出决定:缓建办公楼,不购小汽车,把钱花在路上。为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市委市政府明确划分职权和责任,打破条块,银行、土地、电业、公安、邮电、城建等部门,为筑路打开一切通道。涉及哪个部门的阻碍,由哪个部门自己解决,电业局竖的电线杆,由电业局移开,自来水公司埋的水管,由自来水公司挖出。用他们的话说,这叫“谁家的孩子谁抱走!”不准等市委做工作,不准扯皮。莱芜修公路确实很有魄力。集中力量,协调关系,办大事,办难事,这个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莱芜修路中充分体现出来。
莱芜筑路实践是国家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在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像莱芜一样的建设工程。莱芜修路不仅增加了新的里程,它更昭示着一条富有启示的思路:在我们这样一个不太发达的国家多快好省地搞现代化建设,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不仅有效,而且可行。市委书记张敬茂对记者说,要说领导,哪里的领导不想为群众办好事?要说群众,哪里的群众没有积极性?关键在于要把领导的决策和群众的行动结合起来。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光荣传统、现代意识,应该也可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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