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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要公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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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2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公证要公正
这封来信涉及两个很重要的问题:商业的公平竞争与公证机关的公正出证。
近些年,有奖销售已成为商家促销的一个重要手段。五花八门的奖励方式及令人目眩的巨额奖品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如今,奖品越来越具诱惑力,已从自行车、彩电、冰箱等发展到汽车、商品房、出国旅游……谁不想碰碰运气中个头奖?怦然心动间,消费者便自觉不自觉地掏了腰包。对商家而言,巨额奖品换来了巨额利润,自然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如果这活动发生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以后,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否则便会好事变成坏事,构成违法行为。
做生意赚钱虽然无可厚非,但不能破坏公平竞争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而制定的。如果说,鄂州商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令人喟然的话,那么作为公证机关的鄂城区公证处的所作所为,也真让人愕然。公证机关的职责是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作出证明,确认其真实性及合法性。这些法律行为经公证后,便具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鄂城区公证处竟然对鄂州商场的违法行为作出“合法”公证,这里至少有两个问题,一是具体承办人不学法、不懂法,依然按过去的“老黄历”办事;二是审办人员不负责任,忘记了法律这根准绳。
公证要公正,不是说说而已。作为公证机关,应当认真学习法律,研究法律,依法办事,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公正形象。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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