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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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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江泽民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中央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会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先后听取了汇报,讨论研究了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尉健行同志的工作报告,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在新形势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重大责任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正确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今后五年和十五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将要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要审查、批准“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这个目标能否达到,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前途。现在全党围绕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的部署,正在聚精会神地积极工作,各地方、各部门的工作都在展开,整个形势很好。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是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既面临着良好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国内,我们又处在一个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在前进的道路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很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问题。我们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新的国内外环境中,努力保持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这是决定社会主义在中国巩固和发展的根本问题。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才能牢固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时机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战胜一切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各级党委务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抓好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紧紧抓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不放松,坚持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好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好。
党的十四大以来,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方针和工作格局,并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一些方面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特别是去年,中央直接抓了王宝森犯罪案件和陈希同严重错误的处理,在党内外都产生了积极反响。反腐败斗争正在深入地向前推进。实践证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进行反腐败斗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实践也证明,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是正确的,我们正在逐步找到一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败斗争同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依靠自身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抵御资产阶级和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的路子。那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或者割裂开来,认为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冲击、影响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认识,是没有根据的。
这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绩的取得,同纪检监察战线广大同志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上自觉同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的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可以信赖的、有战斗力的好队伍。其中有一批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分子,他们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和腐败分子作斗争,不愧是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强卫士。这里,我代表中央,向纪检监察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感谢和问候。
近几年揭发出来的问题说明,腐败现象对我们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的侵蚀是严重的。党内外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深感忧虑,表现了对我们党的关心、爱护和支持。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不会在短时期内完全消除。全党同志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又要有现实的紧迫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都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在这方面,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重大责任。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维护党的纪律、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本领,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按照中央确定的工作格局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工作格局和近期任务,中央已经定下来了。今年的工作,中纪委也已经作了部署。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查处大案要案、健全制度和严肃党纪政纪结合起来,既防范于前,又惩戒于后,打好一个一个的阶段性战役,一步一步地把斗争引向深入。新的一年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保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1996年经济工作方针任务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也是党和人民对他们的起码要求。现在,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腐败分子是极少数。近两年中央作出廉洁自律的一系列明确规定后,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自觉遵守,吃喝风有所收敛,超标准用车基本得到控制。但也有的不听、不办。有的地方扶贫任务很重,农民温饱问题没有解决,一些企业职工发工资都困难,还花费大量资金购买高级进口小轿车,供领导干部使用。有的地方党政机关造很高级的办公楼、高级住宅。有的领导干部超标准装修住房。这些同志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连自己都管不住、管不好,怎么去管别人、要求别人廉洁自律呢?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无论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好的榜样。
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到。如果做不到,就没有资格当领导干部。主要领导成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好领导班子,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干部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
关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查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党员,鼓舞人民群众的信心。查处的重点,仍然是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集中力量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骗税、套汇、走私、贪赃枉法,以及严重失职渎职和严重虚报浮夸等案件。对于发案率较高、大案要案较多的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出租批租、建筑工程承发包等领域,要组织力量进行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办案责任制。发现严重违法违纪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帮助排除重大案件查处中遇到的障碍。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和干扰办案的,要严肃处理。哪里有严重问题不查处,就追究那里领导的责任。我这里要强调一下,现在存在的漏洞不少,要特别注意研究解决领导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些犯罪分子,群众对他们的问题已经有所反映,却还继续得到提拔、重用,这些现象很值得深思。凡是查出这样案件的地方和部门,都要弄清楚这些人是怎么上来的,怎么受表彰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避免这类现象继续发生。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首先要把那里的党组织整顿好。
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项工作,既要巩固已有的成果,又要取得新的进步。要着重强调两点。一是要重点治理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好。尤其要狠刹巧立名目,擅自开口子向农民集资、收费,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这件事中央已经三令五申,要反复抓,彻底解决好。二是要认真清理预算外资金,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坚决制止将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这方面的管理办法。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确定今年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坚决克服自身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重大决策和措施,集中解决当前存在的财经纪律松弛、经济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
现在我们的交通、通讯发达了,可是一些地方的党群、干群关系却疏远了。有的党员和干部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却不好好工作,热衷于吃喝玩乐,请客送礼,肆意挥霍国家钱财,沉溺于歌厅舞场,甚至参与赌博嫖娼。有的热衷于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只务虚名,不干实事,“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有的为了个人名利热衷于串门子,拉关系。还可以举出一些现象。这样的干部,怎么可能赢得群众信任?怎么可能带领群众前进?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严重脱离群众,思想就会滑坡,消极腐败现象就会滋长蔓延起来。因此,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把进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教育,坚持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放在突出地位。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区、市党委,都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地抓一抓这件事,有什么歪风就纠正什么歪风。
三、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增强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我们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成功地解决党内监督问题,尤其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从党的建设的实践看,这方面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哪个地方、部门什么时候党内监督工作抓得比较紧,民主集中制执行得比较好,个人专断、滥用职权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就比较少,消极腐败现象也会受到抑制,出了问题一般也能得到及时解决。反之,监督工作薄弱,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近几年来中央一再强调要重视加强党内监督,从上到下都采取了一些措施,监督工作是有进步的。但是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陈希同严重违纪和王宝森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其他一些地方、部门领导干部身上的类似问题,再次告诉我们: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和党内生活的实际,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抓住突出问题,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党内监督。一是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党,肩负着这样繁重艰巨的历史任务,如果没有铁的纪律,政治上涣散是十分危险的。全党都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要坚决反对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一定要严肃处理。二是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正确运用权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无论什么时候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三是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绝不允许自视特殊,违犯党章。这三个方面的监督是紧密相连的。希望各省、区、市党委和中央各部委带个好头。过去做得比较好的,今后要做得更好;做得不够的,要尽快加强起来。要努力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把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起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奋斗。
为了搞好党内监督,我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领导集体内部的监督作用。邓小平同志讲,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这是非常切中要害的。把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管住管好,至关重要。我们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大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私利。干部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对他们运用权力的行为就越应当严格监督。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有些领导干部职位上升、权力增大以后,反而不习惯、不愿意受到监督和约束,有些党组织也往往放弃对干部提拔后的监督工作。有的人,正是从自我放纵到为所欲为,走上腐化堕落道路,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现在,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薄弱,有一部分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成员之间很少有坦诚的思想交流,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制止的不制止。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
第二,要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的认真自律结合起来。从严治党,绝不能成为只说在嘴上的口号,必须落实到党组织对党员和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实践中去。治党不严,“好人主义”盛行,放松监督或监督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往往出的问题多,队伍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活很不正常,发生了问题,内部互相包着,既不去认真解决,也不向上级报告。存在这些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必须尽快改变。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切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想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常按照党章和党内的各项规定对照检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行为,严以律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牢记这句格言,对于我们的同志及时警惕自己,避免犯大的错误,是很有益的。
第三,把注重制度建设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党内监督要有效,监督工作水平要提高,有赖于党内制度建设的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我们党的实际出发,促进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提高,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党员民主监督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权力,发挥党内民主生活的防范监督功能。当前要严格执行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章不循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执行纪律。近两年,我们加大了执纪执法的力度,要继续坚持做下去,认真改变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党纪政纪松弛的问题。同时要根据新的实际,针对已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已有的制度,逐步建立新的制度。成熟一个颁布一个,逐步配套,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制度保证。要把加强制度建设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教育,用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政治觉悟来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教育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尤其要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努力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堤越坚固,就越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也就越能经得起权力、地位、金钱、美色的考验。
第四,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我们党是代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勇于坚持真理、纠正错误的党。我们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不仅不拒绝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且真诚欢迎各方面的意见和批评。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们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些以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这些都起到了好的作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真诚和主动地接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四、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
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动手,实行严格的抓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一齐抓,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供必要条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查处案件遇到阻力时,要及时排除。对于那些凭借手中权力阻挠案件查处,刁难、报复纪检监察人员的,要严肃处理。在地方各级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党委领导同志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带头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主要职能部门,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紧迫感,进一步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中纪委首先要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发生的问题解决好;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把地(市、州)、厅(局)级领导干部中发生的问题解决好。纪检监察工作是原则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大力提倡和发扬公正无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斗争精神。
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同志们切实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素质和战斗力,为推进党风和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的贡献。(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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