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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明之“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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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02
第12版(副刊)
专栏:

  做文明之“星”
王永福
一次,在同著名评书演员刘兰芳女士交谈中,谈到了“星”与“家”。她说如今歌坛、文坛,有人唱红一首歌、获奖一出戏,就冠之以“星”,所以文艺界的一位朋友坦诚地对她说,自己要做“家”而不当“星”。原因是,天上的星星数不清,闪烁不定,容易出现,又极易消失。
这有关“星”与“家”的议论,虽说不一定准确,但却说明一个问题,“星”,不都值得赞美。
综观古今中外,大凡能称为货真价实“家”的,都是在社会某一领域耕耘、拼搏、奋斗多年,乃至付出毕生精力,的确卓有成效者,是经过实践验证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超群出众的人才。哲学家、科学家、艺术家、教育家,等等,不是可以随便封的。
然则“星”却另有一番来历,往往会突然崛起,一举成名。或者因一次赛事崭露头角,或者在某一场合的较量中赢得胜利。于是乎随着歌颂、赞美之词纷至沓来,往往一夜间“新星”就会从天际升起,令人眼花缭乱。
群星中不乏脱颖而出的新秀,杰出的人才,但也确有天赐良机、侥幸获胜者,而其中被捧上天的也大有人在。前一时期报刊电视上的捧星、炒星热,社会上的追星族,都是一些所谓“明星”的成功基因。君不见,有人首次登台唱了一支歌,演了一出戏,便会有追风的记者围着拍照、采访,报上见名、电台有声、电视上现影,甚至连其生活琐事也成了报道的热门题目,不把未熟的果子“炒烂”,把刚出土的新苗“吹毁”,不肯善罢甘休。
在吹、捧、追风盛行下,一些缺乏自知之明者,往往会变得飘飘然、昏昏然,追名逐利之风也随之刮起。歌星、影星争待遇、争名誉、争利益,把文艺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以至闹出不少先点钱后上台、甚至罢演的丑剧。
“星”起“星”落,自有规律,主观客观都起作用。但在呼唤精神文明的今天,人们更希望看到多一些的文明之“星”,多一些永葆艺术青春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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