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8阅读
  • 0回复

维护国旗的尊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1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维护国旗的尊严
赵应云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实施以来,国旗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升挂国旗成为人们表达爱国情感的一种自觉行动。由于国旗所代表的是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因此,制作、销售、升挂国旗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
近两年来,由于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的开展,由于《国旗法》的大力宣传,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国旗的制作、销售和升挂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这是非常可喜的。但是,也应注意,某些地方依然存在违反《国旗法》玷污国旗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
一是制作国旗缺乏严格的规范。《国旗法》不但对国旗的规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规定:“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但现在不少非定点厂家看到国旗制品市场有利可图,公然违反规定,大量制造不规范的国旗制品,有的旗面尺寸不合要求,有的星位不准确,有的布料污损残破,有的颜色不到位。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对市场上的国旗进行抽查,其合格率仅为百分之六点四五。最近,湖南省技术监督局也对销售国旗的各类专业商店、文化用品商店的专业柜台进行了一次抽查,其合格率只有百分之九点八。
二是销售国旗缺乏必要的管理。本来,社会上对国旗需求的增加,是一件大好事。各大文具商店都应该从国旗生产定点企业购货经营,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国旗的需要。但现在还有不少文具商店没有国旗供应,一些商店即使有,也存在不合标准或摆放不规范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代表国家尊严的国旗制品近来成了某些街头小贩随意兜售的商品。他们仅仅是出于赚钱的目的,就把国旗任意摆到路边与日杂用品搭着卖,使国旗出现严重的污渍、色渍和皱条。
三是升挂国旗缺乏应有的庄重和严肃。升挂国旗的目的在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一件很庄严的事。《国旗法》明确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但现在一些地方在这些节日里并未升挂国旗,有的虽然升挂了,但没有按《国旗法》提出的“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的要求做,失去了升挂国旗的意义。而与此同时,社会上有一些人把那一面面飘扬的小国旗视为装饰品,认为在车内插挂国旗是一种“时髦”,“比一般装饰品显得有档次”。有的还将外国国旗和中国国旗配对插挂,认为“好看、威风”。那些插挂在摩托车上的国旗,由于风吹、日晒、雨淋,很多都已褪色卷缺,面目全非。
上述种种亵渎国旗的行为,已经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了。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最高标志之一,国旗意识是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以上种种违反《国旗法》的行为,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抓紧进行全面整治,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处罚的要处罚,把国旗的制作、销售、升挂等行为和活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而对每一个公民来说,都应该把学好《国旗法》,维护国旗的尊严,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