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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人民币图样包装食品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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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5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读者信箱

  生产销售人民币图样包装食品违法
编辑同志:
近来,我们发现有的食品厂家大肆生产用大面额人民币图样做包装的糖果,个别销售摊点也以此招揽消费者,大量采购兜售。不少儿童小学生出于好奇心理纷纷购买,拿着这些糖纸,或随地乱扔,或做贴花玩耍。
笔者认为,这种用人民币图样包装食品,并作为促销手段的做法实不足取,是对我国法定货币的亵渎。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对这种违法行为,第四十三条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鉴此,建议有关执法部门,标本兼治,重视食品包装管理;人民银行也应加大对滥用人民币图样生产、包装、销售的查处力度,打击唯利是图损害人民币信誉的违法行为。河北省蠡县人行张振国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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