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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维护和发展我国的人权事业——读《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有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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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4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珍惜、维护和发展我国的人权事业
——读《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有感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冯卓然
《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以大量的具体事实全面地介绍了1991年以来的4年间,中国的人权事业所取得的新进展和面临的任务,充分体现了中国致力于解决本国人权问题上的严肃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中国把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摆在人权建设的首位,这不仅在实践上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在人权理论建设上的新贡献。
人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是,多方面人权的实现必须以生存权的实现为条件。生存权的保障和发展是其他方面人权保障和发展的基础,没有生存权,其他方面的人权就无从谈起;离开人民的生存权去谈论人权,不是幼稚无知,就是愚弄人民。对中国人民来说,维护和发展生存权,有两个十分重要的条件:一个是维护国家主权;一个是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教育事业。
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掠夺,曾造成了中国的国家主权沦丧,使中国人民的生存权惨遭蹂躏,犯下了滔天罪行。它们欠下了中国人民无数的人权债却不知羞耻,不但不思悔罪,还以所谓“人权问题”为借口,对中国人民施加政治压力和经济制裁,妄图使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重新沦为它们任意宰割的奴隶。因此,要维护我国人民的生存权,时刻不能忘记维护我国的主权,警惕霸权主义分裂我国、侵犯我国主权。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使我国人民平等地享有经济权,是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国人民生存权和其他方面人权的根本途径。只有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国人民才能在本世纪末普遍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并且在此基础上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我国人民人权事业的根本内容,它意味着我国的人权建设事业不仅要消灭贫穷,而且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生存权的平等。这正是我国人权事业的特点和优点。
我们之所以如此重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重视人民经济权的平等,还因为,经济权是人民生存权的物质基础。我们十分清楚:“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穷、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因而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①只有全体人民享有平等的经济权,能够平等地享有或获得社会所供给的“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才能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自由。②正因为如此,我们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地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增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实力,使我国人民的经济权不断得到提高和充实,从而使我国人民的生存权的水平不断地得到提高。
我们不仅要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来保障人民的生存权的水平不断提高,而且还要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以保障人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人民生存权的水平。受教育权在人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对一个公民来讲,劳动权能否顺利实现及实现的程度如何,是与受教育权的实现状况密切相关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素质对其劳动权利的实现,尤其是对由此而带来的生存权利实现的水平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劳动者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自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就必须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还应看到,人民受教育权的重要性还表现在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要条件。劳动者生存条件的改善,生存水平的提高,有赖于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并由劳动者应用于生产过程之中。为此,必须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保证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我国还制定了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其他多种教育法规,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作了全面的规定。
我们十分珍惜我国已经享有和正在发展着的政治权利。我们没有忘记,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百余年间,中国人民沦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奴隶,受尽“三大敌人”残酷统治,没有任何政治民主和政治自由权利的悲惨状况。新中国成立之后,人民当家做主了,正如《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指出的:“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中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
人民从奴隶到主人,从无权到有权,这是一个质的飞跃。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飞速前进,人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合乎逻辑地越来越扩大,越来越发展,不仅有越来越多的法律保障,而且有日益发展着的物质保障。
我们十分珍视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新进展。坚决维护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定不移地把我国人民的人权事业建设同捍卫国家主权、国家统一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教育文化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就能保证和发展我国人民在经济、政治、科学文化领域的主人地位和人权的主体地位,从而使我国的人权事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70页。
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的白皮书,首都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纷纷撰写文章或发表谈话,阐述各自的体会、感想。我们选编了其中的5篇,刊登在这里。——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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