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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大陆台胞可参选各级人代会代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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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0
第2版(要闻)
专栏:两会热线

  在祖国大陆台胞
可参选各级人代会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讯福建省龙海市读者柯莲英(高山族)给本报“两会热线”打电话说,现在正值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想了解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如何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就这些问题,“两会热线”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
问: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如何参加县乡换届选举?
答:我国宪法、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此规定,在祖国大陆探亲、经商、居住的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包括台湾同胞,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照选举法第六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的规定,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台湾同胞回祖国大陆探亲、经商、居住的,可以在原籍地、去台湾前居住地或者现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问:台湾省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何选举产生?
答:依据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台湾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台湾省暂时选举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选举办法是,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派代表来北京协商选举产生。协商选举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问:台湾同胞当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哪些意义?
答:我国选举制度关于台湾同胞参选的规定,充分保障了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的民主权利,体现了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也体现了祖国对台湾同胞的关怀。
台湾同胞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在促进祖国统一,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保护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利益,保障台胞、台属的正当权益等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两会热线”:(010)5091651509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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