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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今年对涉外税收作三项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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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8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决定
今年对涉外税收作三项改革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关于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时说,国务院决定今年对涉外税收制度作三项改革。
刘仲藜在报告中介绍这三项改革的内容是:第一,从今年4月1日起,将我国进口关税的算术平均税率从目前的35.9%下调为23%,同时原则上取消进口税收优惠;第二,从今年1月1日起,将现行出口退税率由14%、10%、3%分别下调为9%、6%、3%,平均退税率降为8.29%,同时用两年时间还清原来积累的欠退税款;第三,对加工贸易实行进口料件计税保证金台帐监管制度。
刘仲藜说,这三项改革,不仅是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是我国在对外经济体制方面进一步走向统一规范的重要步骤,对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各类企业创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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