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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引进外资工作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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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1
第5版(两会专页)
专栏:

  对引进外资工作的建议
中国致公党中央常委俞云波(代表致公党中央)
为了使引进资金的工作更适应“九五”计划和2010年的中长期计划,为了创造更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良好投资环境,以便更积极、合理、有效地引进外资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处理好科技密集型和劳力密集型引资工作的关系。“科技密集”和“劳力密集”的比例和分布,各地要视不同条件而有所不同,地方政府要重视引资的产业导向,加强管理、加强宏观调控。
二、要改善投资的法制环境,增加外资工作的透明度。建议:涉外经济立法的力度还要加深,交叉重复、相互矛盾的法律、法规要加以梳理。执法中“小法”大于“大法”、“地方土政策大于国家大法”的现象要加以制止。特别是当外商利益受到损害时,执法部门要敢于按照有关法律保护外商的利益。
三、改善行为规范,端正服务态度,加强投资后的服务管理。
四、把好外资审批、评估、验资关,注意老企业嫁接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我们建议:在审批、评估、验资过程中,必须要求外方提供合法资格、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进口设备外方必须具有价值审核的原始证明和质量、价格保证书;任何作为投入的实物均应通过相应的商检评估。著名商标要严格控制转让。
五、逐步实现“国民待遇”,同时注意保持政策延续性。对“国民待遇”要全面理解,不仅税负要平等,其他如原材料供应、能源保证,服务中介费、公用事业费、交通费用应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
六、加强世界投资走势和外资工作的调研。(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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