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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知识产权办邀请专家座谈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重大进展打击侵权盗版需各国共同努力和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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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9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知识产权办邀请专家座谈认为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重大进展
打击侵权盗版需各国共同努力和合作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杨宁)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今天在此间邀请部分专家,座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进展,驳斥了某些国外舆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无端指责,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出了建议。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勤南说,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已经基本完备,制定并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入了几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正在逐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已经大大提高。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定的《有效保护及实施知识产权的行动计划》已经得到有效实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世界各国都存在,将来也不会绝迹,可以说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社会现象,因此,我们今后仍应继续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刘春田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逐步走向成熟,主要标志有:有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了稳定持久的知识产权教育体制;有了一支经过训练的执法、司法队伍;社会成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初步形成。这些伟大成绩的取得是改革开放政策的胜利果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郑成思在发言中说,在国外,我们本来就不多的名牌,被他人进行商标抢注和假冒的也不在少数。我们要在强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不在这两条战线上保护知识产权,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很难完善的。
据介绍,改革开放10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各项法律制度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体系良性运作,特别是1995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仅去年的重点执法期内,各地采取的执法检查活动就达4200余次,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1.5万件以上。
座谈会上,来自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版权局、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贸促会等部门的专家学者,还以大量事实批驳了国外少数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别有用心和歪曲夸大的指责。大家指出,打击侵权盗版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和合作,而不是指责和对抗,那种动辄以贸易报复相威胁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激化矛盾,破坏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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