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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做第一责任人——广东省惠东县委书记李锡鹏一席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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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09
第5版(各地传真)
专栏:公仆谈心录

  敢做第一责任人
——广东省惠东县委书记李锡鹏一席谈
郑德刚赵维
李锡鹏,1954年10月出生。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公社党委副书记、团县委书记、团地委书记、副区长、区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办主任,1994年5月调任广东省惠东县委书记。
到去年7月,我立下的“一年内整治社会治安如无明显效果,甘愿辞去县委书记职务”的军令状就到期了。这一年我过得既紧张又坦然。紧张的是没了退路,只能夜以继日加倍努力实现诺言;坦然的是这军令状督促我履行自己应尽之责,无私就能无畏。
惠东地处粤东交通要冲,毗邻香港,地理位置特殊,历来社会治安压力较大。我前年5月上任的第一天,就接到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明先生对广汕路执法人员滥查乱罚的投诉。此后50多天,我先后听到这里农村出现恶势力,敲诈勒索、拦路抢劫时有发生及黄赌毒祸严重的反映。我深感治安问题如不认真、及时解决,将危及党和政府的威信、形象,也无法向人民群众交帐。
安居乐业是老百姓最基本的要求,为了表明县委、县政府正视矛盾和解决问题的决心,在上千人的干部大会上,我郑重立下了“军令状”。
很多人对我说,社会治安是块“硬骨头”,有的干部对此也持等待、观望态度。我去公安局座谈,还到群众中了解情况,发现对犯罪行为打击不力,既有警力不足、设备落后等原因,也有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纪律涣散等原因。于是,我们决定一方面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一方面实施针对执法队伍建设的“众望形象计划”,从严治警。廉则信,公则威。全县查处滥查乱罚、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事件,调离辞退一些不合格者,很快转变了队伍作风,增强了战斗力。
在这一年中,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拨出1600多万元支持治安工作。先后组织各种突击行动1000多次,侦破重大案件344宗,很快就使全县治安局面有所好转。1至9月,全县刑事和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45.4%和14.9%,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坦白地讲,由于经验、准备不足,我们也出现过这样那样的失误,社会治安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但实践使我深刻认识到,只要有高度的使命感、责任心,敢于把自己真正逼上第一责任人的位置,这才可能抛开私心杂念,全力以赴去为群众做点事。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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