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我国十二省区消灭宜林荒山广东福建实现绿化达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2
第3版(要闻)
专栏:

  我国十二省区消灭宜林荒山
广东福建实现绿化达标
本报北京3月11日讯记者周泓洋报道:全民义务植树15周年前夕,吉林、江苏、海南三省成为第三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实现消灭宜林荒山达标省的奖牌。至此,我国已有12个省区、18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广东、福建实现了绿化达标。
进入9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认真实施国务院批复的《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先后有25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作出了实现造林绿化规划和限期消灭宜林荒山的决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造林灭荒的领导,党政一把手大力兴办造林绿化点,推行造林绿化领导责任制,把造林灭荒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山区农民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广东省“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1992年、1993年授予福建省、湖南省“全国荒山造林绿化先进省”;1995年授予安徽、湖北、江西、浙江、广西、山东6省、区“全国完成荒山造林绿化规划省”光荣称号。造林灭荒的实现,对于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促进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和城乡“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据统计,12省区规划期内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318万公顷;新增有林地面积1570万公顷;新增活立木蓄积量1.68亿立方米;新增森林覆盖率8个百分点,实现了森林资源大幅度增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