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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卿提请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高检工作报告去年各级检察机关突出三项重点工作今年着重抓好五项工作促进两个转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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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3
第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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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卿提请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高检工作报告
  去年各级检察机关突出三项重点工作
今年着重抓好五项工作促进两个转变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今天在提请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阐述了过去一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张思卿说,1995年各级检察机关突出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犯罪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全年共依法直接立案侦查各类犯罪案件83685件;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分子608678人,依法起诉596624人。
报告在谈到查办大案要案时说,1995年各级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63953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19732件。查办犯有上述罪行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12835人,其中党政领导机关3206人,行政执法机关2258人,司法机关3792人,经济管理部门357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亿多元。
报告中介绍,去年查办了一批影响大、震动大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各级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查办领导干部犯罪案件这个关键,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犯罪,都坚决依法查办。全年共立案侦查犯有贪污贿赂等罪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262人,比上年增加27.9%,是历年来最多的。其中,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619人;厅局级干部137人,省部级干部2人。报告中说,这些人在我们的整个干部队伍中只是极少数,他们放松世界观改造,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堕入犯罪泥潭,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危害。去年查办的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等人犯罪案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阳德受贿案,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市委副书记孙庆祥、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卢胶青、副市长孔利民、公安局长李惠民等人受贿、行贿犯罪案件,国家人事部工资福利司原司长康耀受贿案等,都说明了这个问题。报告中说,这些要案的查处,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对国家工作人员起到了警醒作用,推动了廉政勤政建设。
张思卿提请大会审议的报告说,各级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发挥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部门密切配合,把“严打”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捕的人犯670886名,年底审结624910名,批准逮捕576033名;受理移送起诉的人犯660406名,审结593444名,提起公诉555842名,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张思卿的报告中说,各级人民检察院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注意发现和查办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在侦查监督工作中,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4243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针对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加强抗诉工作。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全年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1775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64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343件次。在法纪检察工作中,认真查处了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今天在提请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努力促进经济领域两个带有全局性的根本转变。
张思卿在报告中提出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继续依靠和发动群众举报犯罪分子,依法初查,适时立案,抓紧结案,加强起诉出庭工作。对那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的犯罪分子,不管职位高低,都要绳之以法,决不姑息养奸。在工作中仍然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发生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重大改革措施实施的犯罪案件;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县直机关、乡镇站所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坚持标本兼治,运用检察职能,结合办案,积极防范和消除腐败。
第二,坚持“严打”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第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围绕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这两个方针的落实,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因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而导致执法违法、执法犯法等突出问题。
第四,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人民检察院都要下大力调查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检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准确把握、认真解决工作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检察法制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第五,认真执行检察官法,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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