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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搞好国有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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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06
第10版(经济专页)
专栏:

  怎样搞好国有企业
罗精奋
从总体上搞好国有企业,是塑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关系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重大问题。1994年,我国纯国有企业(即不包括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混合的企业)的资产在全国企业资产总额中比重为55.6%,工业产值占34%(如加上国家控股企业的产值则占40%)。全国清产核资结果表明,1995年3月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占全社会资产总额的65%,投入的固定资产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0%,安置就业人员占城镇社会就业人员的67%,上缴国家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60%。由此可见,国有经济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中仍保持着对其他经济成分的优势和主导作用。
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原因分析
国有企业效益这些年不很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盈利率低,亏损严重。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亏损面高达30%以上。80年代主要原因是企业活力不足,缺乏激励机制,所以这一时期国家政策的主要趋向是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在国有工商企业中广泛推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的自主权比过去大多了,涌现了一批效益好的企业。但多数国有企业依然困难重重,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
当时人们感觉国有不如集体,集体不如个人和“三资”企业。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效益低下应当从所有制的制度上找原因,这就是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又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人,从而导致国有企业中所有者缺位、所有权主体虚置、资产处于无人负责状态。80年代中后期就有人主张改变国有制的实现形式,推行产权改革。
对产权问题,有的认为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产权问题解决了,企业其他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有的则不以为然。应当说,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在理论上是清晰的,那就是国务院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但在具体操作中,的确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事实上国务院不可能对所有的国有企业逐个行使所有权。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对国有企业分头管理,分别行使一部分所有者的职权,结果完整的所有权被肢解了;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又不承担所有者的职责,也就是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没有落实下去。谁都管,谁都管不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亏损、浪费,却找不到责任者。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是很清楚的,但在实际上无人负责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在长春、上海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所以,产权不清晰的含义,应当是指产权主体不明确,国有资产的财产责任如何落实不清楚。
有的学者从学术研究上将企业产权制度划分为三个层面的问题:即一是企业产权的性质,指产权归谁所有,属于何种所有制;二是企业所有者主体的结构,是单元化还是多元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三是企业产权的多种职能(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的组合,是集结于一体还是分解,分解后的各种职能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从这一角度看,正确地表述明晰产权的任务应当是,确定投资主体,明确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由国有企业的出资者代表行使出资者所有权,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和执行人。
我们对于产权改革的作用,期望值也不能过高,不要以为只要抓了这项改革,就“一抓即灵”。这是因为,一是多数国有企业目前处境十分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远非只抓产权改革就能将长期积累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二是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随着股份制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各式各样的基金会、保险公司和银行信托部门越来越多地成为投资主体,以及这些机构的相互交叉持股(在美国机构持股占总股份的60%,日本占70%),经营权与所有权的间隔层次和间隔距离越来越拉开,致使企业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和最终所有权已无法追踪和辨认,产权关系不是更清晰了,而是日益“模糊”。我国也同样会碰到这个问题;三是在我国即使明确了投资主体和出资者代表,但他们能不能尽智竭力忠实地以所有者利益作为行为准则,将企业引向盈利,也仍然还有一个机制转变的问题。这个问题最为重要,也最为关键。
振兴国有企业的对策
国有企业的改革方针,中央已经讲得十分明确。笔者仅就如下三个问题,讲一点个人意见。
1.明确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谋取利润
过去我们一直认为,社会主义企业不能单纯追求利润,还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责任和义务,带来了一些营业外支出,一般由企业利润冲抵,由此发生的亏损称之为政策性亏损。有些企业借政策性亏损掩盖其经营的不善,而企业领导人却心安理得。因此,搞好国有企业首先要使企业领导人树立正确的盈亏观念。同时,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政策性业务,应当单独划出来。这样,就大多数国有企业特别是其中的竞争性企业来说,其经营目标应当是单一的商业目标,平等地参加市场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利润最大化。
2.建立国有企业新的动力机制——选拔企业经营人才,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步形成职业利益风险机制。企业有好的领导班子,投入资金才能发挥实效,快速增值。
现在,我国已经涌现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家,他们率先垂范,靠的是企业家本人高度的思想觉悟、献身精神和崇高的敬业品德,这是十分可贵的。但在社会主义现阶段中,这种要求只有少数人能够自觉地达到,对多数人来说,缺乏制度、政策和舆论上的激励和约束。我们应当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淘汰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者报酬收入机制、风险机制。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新的机制上,实现企业经营者队伍职业化和市场化。将经营者的经济收入、社会声望、发展前程、职业生涯与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资产增值、盈利状况、生死盛衰紧密结合起来,使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的发展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
3.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
企业家的权力、责任与自我约束是相伴而生的,赋予其权力就要实行有效的监督。过去,我们注重对违法乱纪、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携款潜逃、腐化堕落行为进行监督,而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渎职行为,侵犯所有者权益,造成国有财产严重浪费、侵蚀和流失不够重视。今后对后一类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也不能姑息。要以多种形式进行监督。(作者单位: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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