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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转让所得今年暂不纳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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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3
第4版(要闻)
专栏:

  股票转让所得今年暂不纳税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丁坚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通知中指出,鉴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和股市的实际情况,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比较敏感,经报国务院同意,决定对1996年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按照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所得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1994年1月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又特别规定了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可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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