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阅读
  • 0回复

努力实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目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2
第5版(两会专页)
专栏:

  努力实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目标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陈灏珠(代表农工民主党中央)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战略目标,我国政府对此已做出庄严承诺。在我国农村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基本途径和策略,是在全体农村居民中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所谓初级卫生保健,是指最基本的、人人都能得到的、体现社会平等权利的、人民群众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防治传染病和地方病、改水改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等。截至1994年底,全国的2000多个县中已有843个县成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县或基本达标县。
成绩固然可喜,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形势并不乐观。要在本世纪末的最后五年,保质保量地完成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时间相当紧迫,任务相当繁重。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已经到了攻坚阶段。我们建议:
一、国务院应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法规建设,制定向农村卫生工作倾斜的政策,规范在农村卫生事业方面的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把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把农村的初级卫生保健目标是否实现,列入干部任期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议国务院建立初级卫生保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逐年加大对农村,特别是对“老、少、边、山、穷”地区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建议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央“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精神,把开发性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了解决农村卫生事业的经费问题,应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同时要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确保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三项建设”的资金落实,重点保证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建设。(附图片)
本版照片为本报记者李舸、陶源明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