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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路上拆关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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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4
第7版(国际)
专栏:经济札记

  信息路上拆关卡
王烁
美国总统克林顿2月8日签署了新电信法案,这是美国电信行业政策自30年代以来的第一次全面调整。法案取消了对电信业内部各产业之间进行交叉竞争的限制,拆毁了多年来横亘其间的围墙。
美国旧电信法案对电信业限制颇多。比如说,电话公司不得兼营长短途电话业务;有线电视公司不得参与电话市场的竞争;单个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等。这些规定将电信行业分成相互封闭的各种产业,各产业内部的竞争受到鼓励和保护,但跨产业的竞争却受限制甚至被禁止。这样做的理由在于,美国人相信,无限制的自由竞争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无限制的优胜劣汰和资金、人员、资源无限制的集中,最终产生无限制的垄断。所以对自由竞争作出限制,以便最终保护竞争,是一种虽不得已却有着某种合理性的策略。
然而,这一策略对竞争的保护,首先是通过对竞争作出限制来达到的。在某些时候,这一权宜之计可能因对竞争的限制付出过高的代价,而近年来这种弊端已经显现。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产业各领域之间的天然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无论是文字、声音还是图像都可经数字化通过光缆传输,从技术上统一各种信息传输方式已成为可能,信息高速路建设就是以此为目的的雄心勃勃的计划。但这一计划却因受制于旧法案而步履维艰。
信息高速路计划的核心是用高性能的光缆网络联接千家万户。目前在美国直接与家庭相连的地方电话网使用普通电话线,技术性能较差,不能满足信息高速大量传输的需要。长途电话干线网已经使用光缆线路。但是经营长途电话的公司却被法规排斥在地方电话市场之外,不能越过地方电话网直接铺设联接家庭的光缆。信息传输的通路在长途干线网与地方电话网之间出现了为行业政策所保护的断层。本来还可以通过合并有线电视网络和地方电话网来作为建造信息高速路的过渡方案,因为有线电视线路承载信息能力较普通电话线为高而电话系统可以双向传送信息,但该方案同样为旧法规所限而不能实行。保护几方割据的产业政策阻碍了信息技术进步提出的统一化要求,构成了阻塞信息高速路畅通的关卡。
长途电话业和有线电视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大量的人员和庞大的发展计划,却不能够直接参与地方电话网的改造,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人们开始认识到为了维系行业限制而付出的以信息高速路计划受阻的代价实在过高。这一点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以至于经常争吵不休的美国国会此次竟极其一致地通过新法案,而动不动就否决国会通过法案的克林顿也爽快地签了字。
电信业围墙的倒塌为电信业迎来了全行业范围的广泛竞争,也为信息高速路的建设消除了行业政策上的关卡。
不过展望将来,美国电信业的发展也好,与之密切相关的信息高速路的建设也好,都不会是一马平川。电信业竞争限制的解除已经引发了,并且必然还会引发越来越多的企业兼并案,人们已经开始谈论可能出现的超大型集成化的全能信息企业。未来资金、人员和资源过分集中的前景可能又会反过来使人们对于垄断的担心更甚于对低效率的担心,那时候人们也许对变法会持与今天不同的看法。不过至少现在,传来的还基本上是一片叫好声。这是因为信息技术所取得的成果的说服力实在太强,信息高速路的发展前景实在诱人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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