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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看守政府颁布新选举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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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07
第3版(国际)
专栏:

  巴看守政府颁布新选举法规
巴基斯坦看守政府司法部长易卜拉欣五日宣布了总统莱加里当天签署的新的选举法规。该法规主要内容为投票站应设在政府部门的建筑内或公共场所;监票官员及工作人员应从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职员中选出。候选人必须申报自己的财产、受教育程度、缴纳所得税和财产税情况。不如实申报者将被判处五年以内的徒刑。凡拖欠银行贷款、偷税漏税及拖欠政府房租者,其提名将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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