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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奔走——访国际消费者协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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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5
第7版(国际)
专栏:

  为消费者奔走
——访国际消费者协会
新华社记者姜岩
买了假货怎么办?许多人会立即想到去找消费者协会。自60多年前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以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识到并开始使用自己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国际消费者协会起了很大的作用。
国际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60年,该协会在英国伦敦、马来西亚槟榔屿、智利圣地亚哥和津巴布韦哈拉雷设有4个分支机构,其中伦敦为其总部。该组织成员目前包括85个国家的240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该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总部坐落在伦敦北部一座别致的3层乳白色建筑中,简朴的大门旁悬挂着该协会的标志———以地球为背景的5位手拉手的人,象征着全球五大洲的消费者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国际消费者协会总干事朱利安·爱德华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爱德华兹先生称赞中国近年来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他说:“近年来中国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各级消费者协会,这表明中国已具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条件,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这些成绩是不简单的。”
针对目前中国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泛滥问题,爱德华兹先生认为,这是市场完善这一特殊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很难避免的现象。发达国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已有五六十年历史,但也没有杜绝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消费者权益监督网,经济应发展到使得厂商必须靠质量取胜的阶段,消费者受教育程度也应达到一定水平,知道如何使用自己的权利,还要建立使消费者及时了解各种新产品的信息网络等。
在这些客观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爱德华兹建议:“消费者必须坚持自己的权益,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必须坚决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最终达到迫使厂商制造高质量产品的目的。”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国际消费者协会机构非常精简,它目前在全世界的工作人员只有80多人,伦敦总部只有15人。爱德华兹说,该协会是通过各成员组织以及其他机构的协助开展活动的。它是一个非盈利性机构,经费来源主要是成员组织的会费、各国政府及其他组织和企业的赞助、本协会出版刊物以及组织活动的收入。
对于即将到来的1996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爱德华兹介绍说,今年的主题是“所有消费者有权享用安全的食品”。他指出,食品是消费者最基本的需求之一,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发达国家的问题主要是饮食结构欠妥,发展中国家主要问题是食品供应不足,目前全世界仍有8亿人营养不良。他特别指出,中国以及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过多地消费进口食品既浪费金钱,又危害健康。他说,中国的传统饮食很值得提倡。
爱德华兹说,中国是消费大国,尽管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起步较晚,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努力,但他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不断完善,中国能在这方面取得成功。(新华社伦敦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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