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3·15:人大代表说“名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6
第2版(两会专页)
专栏:

  3·15:人大代表说“名牌”
本报记者董建勤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树立“名牌意识”,是人大代表关注的中心话题。
什么是名牌产品?一些代表认为就是在相同条件下,产品质量高、社会信誉高、用户满意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产品。
近年来,不少国外大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与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合资并要求控股,用他们的牌子取代中国名牌。浙江省嘉兴市商业局局长潘燕飞代表说:“这当然对我们也是一种刺激,他们是国际水平的竞争对手,只要敢想、敢干、善战,用我们的优势——对中国市场及文化的熟悉和了解,生产出更加贴近消费者的产品,也能拥有相当的竞争实力。”
北京市三环毛纺针织集团公司产品设计室总设计师杨衣云代表说:“名牌的正常消费也有赖于消费者的成熟,目前一些人有一种盲目的‘崇洋心理’,这也是一种偏颇。”
山西省长治洗衣机厂厂长梁吉祥代表说:“重要的是企业要创出广大消费者认可的产品,内部管理要过得硬,不单要质量好,售后服务有保证,‘宁可少些,但要好些’。”
青岛海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绵绵代表认为:“让消费者付出的代价得到相应的使用价值,超值满足他们的需求,使物有所值,谁做到这一点,谁就能得到用户。海尔集团去年推出星级服务,就是满足消费者新的需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各个环节充分为消费者着想。当年销售收入达43亿元。”
管理部门又是如何考虑“名牌”的呢?河南省轻工业厅厅长沈秋萍代表说:“‘八五’期间我们实施‘名牌’战略,不少企业创出了自己的牌子,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九五’期间,河南省要创出10个占领国内市场并在国际市场有一定份额的名牌、30个全国性名牌及60个地方名牌。提出目标,就是对企业提出了一个最现实的市场导向,引导它们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此为目标,来改造和管理自己的企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