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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国家的护身符——三评李登辉的假民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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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16
第4版(要闻)
专栏:

  分裂国家的护身符
——三评李登辉的假民主
黄嘉树
李登辉最爱夸耀的“得意之作”是台湾即将进行的“直选”。李登辉曾扬言,国民党要“百年老店卖新货”,而“直选”就是“新货”之一。其实,“李家店”卖的多是“台独”的私货,民主的假货,而给老百姓带来的才是真祸。
李登辉上台八年来,对“台独”怂恿、放纵直至同流合污,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曾被美国司法机关定为“暴力恐怖集团”的“台独联盟”前主席张灿鍙,如今在台湾堂而皇之地竞选“立法委员”。而当年被通缉的“台独教父”彭明敏,更成了民进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李登辉自吹“民之所欲,长在我心”,但他对“民意”却有特定的个人偏好。对要求统一的民意他装聋作哑——“三通”至今不能实现,两岸关系搞得越来越僵。这同岛内大多数人渴望发展两岸交流、缓和两岸关系的心意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但是对“台独”和民进党的许多主张,他却非常愿意接受,如“直选”最初就是“台独”组织和民进党提出来的。国民党在1991年底时还以“委任直选”为全党共识,并公开批判民进党的“直选”主张之不当。但到1992年,李登辉却秘密在党内串连力量,然后在国民党十三届三中全会上突然发难,此后经过2年多的党内争斗,到1994年终于翻案成功,把“直选”写入了“增修条文”。最近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公开说李登辉是他的学生,其提出的论据之一,就是“直选”,在这个问题上,李登辉不过是按照“台独”分子和民进党早就谱好的曲子跳舞罢了。
为什么“台独”分子与李登辉都那么热衷于搞“直选”?要害就在于:他们想把台湾的2100万中国人说成是一个独立于中华民族之外的“生命共同体”,然后再援引“主权在民”的学说,把他们杜撰的“台湾生命共同体”等同于“主权在民”的“民”,于是“台湾生命共同体”就有了“主权”,而“直选”就是体现台湾独立主权的重大象征。从台湾政制的角度讲,这也是一个转折性的重大变化,因为过去的“总统”是由号称“代表全中国”的“国大”选出,这里隐含着台湾当局自己也认为仅以台湾一省的民意基础不能产生“总统”。现在能选了,就等于间接证明了台湾不是一省,而是一“国”。
但是“台独”分子和李登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主权在民”的“民”是指一国的国民,而非一省的省民。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不存在独立的“台湾主权”,这正像在台湾内部,不可能存在“彰化主权”、“宜兰主权”一样。如果台湾省宜兰县的选民因为本地的领导人是民选产生的,就宣布宜兰拥有独立主权,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同样的,如果李登辉以为披上“民选总统”的外衣,就可以替所谓“台湾主权独立”(这也是“台独”分子先提出而后被李登辉接受并四处兜售的主张)打开市场,那他注定将碰得头破血流。
必须指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台湾的民众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台湾举办的选举,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也不论当选者被冠以什么样的名义,都只是地方性的选举,产生的都只是地方性的领导人。如果想以所谓“民选总统”的名义为“台湾独立”搭桥铺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绝不会答应,国际社会也不会支持。
需要指出,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在统一后台湾实行高度自治,当地领导人由台湾民众自行选举产生,中央不向台湾派官员,这里就已经蕴含了对台湾民众选举本地领导人的民主权利的尊重。江泽民主席去年提出的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两岸就结束敌对状态进行谈判、早日实现“三通”、双方商谈并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两岸同胞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等建议,也是符合台湾大多数人民的愿望的。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凡属真正有益于台湾民众福祉的民主改革,我们都乐观其成。但是必须严格区分“真民主”与“假民主”的界限、廉能政治与黑金政治的界限、用人唯贤与用人唯亲的界限、分工制衡与唯我独尊的界限、和平统一与和平分裂的界限。民主是为了安民利民,而不能扰民祸民;民主是为了爱国救国,而不能卖国叛国。如果李登辉不思改悔,而继续沿着错误的道路走下去,继续深陷在“台独”的泥潭里而不自拔,“民主”绝不会成为他的救生圈。(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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