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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名誉侵权案胜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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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26
第2版(经济)
专栏:

  恩威名誉侵权案胜诉
本报讯一起连环官司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中外合资成都恩威集团公司胜诉,四川经济日报败诉。该报除公开登报向恩威公司道歉之外,并赔偿人民币500万元。
这起四川省迄今为止赔偿额最高的新闻名誉侵权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一年的审理,于去年10月结束,三月之后正式宣判。成都市中院经审理认为:1994年9月8日,被告在《四川经济日报》一版“报眼”位置刊发的恩威公司《十六个批号的产品均不符合卫生部标准》一文,虽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但在药政部门一再申明1994年8月3日省药检所作出的检验结论存在“鉴定方法和技术上的问题”,原因正在查找,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终结结论,且在有关部门不同意报道检验结论前,即匆忙根据一次常规检验结论发表《标准》一文。原告恩威公司向被告提出异议后,被告不仅不慎重对待反而直接针对原告恩威公司发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评论员文章,加重了对恩威公司产品信誉的侵害。由于被告的上述两篇文章,致使恩威公司的产品声誉受到严重损害。(钟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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