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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步入轨道产权界定查出帐外资产470亿元,重估资产后增值7340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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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26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有资产管理步入轨道
产权界定查出帐外资产470亿元,重估资产后增值7340亿元
本报北京3月25日讯记者费伟伟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获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4年以来,通过全国范围的产权界定工作,收回国有资产310亿元,查出帐外资产470亿元;1989年至1995年对已评估的国有资产进行重估,帐面值由14660亿元增至22000亿元,增值额为7340亿元,使国家资产得到了保障和增值。目前,我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已走入轨道,国有资产流失得到有效的遏制。
近年来,国资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首要任务,扎扎实实抓了一系列管理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组建监事会,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审核批复了65186户企业的保值增值总体方案,盈亏相抵并扣除客观因素后核定1995年企业靠自身积累的保值增值率为103%,可增加所有者权益528亿元。
扎实开展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1995年顺利完成30万户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年检工作,把国有企业的产权变动情况和出资行为置于监督之下,同时,全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工作也正逐步展开。
针对我国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发布了《关于在股份公司分红及送配股时维护国有股权益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对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并草拟了《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为规范意见》,使4亿元国有股损失得以挽回。
加强国有资产立法工作和执法查处力度。目前国务院已发布了《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组织起草《国有资产法》,国资局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和制度23件。
通过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我国的国有资产增长速度加快。新中国成立以来,平均年递增12.4%,1980年以来平均年递增14.5%,1990年至1995年平均年递增17.9%。国有经济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国有企业资产占全社会企业资产总额的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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