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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应当是“民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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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名牌应当是“民牌”
江苏无锡市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源
名牌商品之所以成为“名牌”,是因为它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从某种意义上说,名牌即“民牌”。名牌商品的质量是可靠的,而且它本身也体现着一种文化价值,给消费者以享受。消费者宁可多花钱买名牌商品,既为追求质量上的保证,也为追求精神上的愉快和满足。名牌除了本身用料精细,做工讲究,也包含着无形资产,所以随着市场的考验往往身价倍增,名牌效应油然而生。名牌商品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保住名牌比获得名牌更艰难。企业在取得名牌后,要保持清醒头脑,洁身自好,万万不能随着声誉鹊起,只顾暂时的经济利益,干“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缺德事,断送企业的前途。要保住名牌,企业应该有超前意识和长远的战略眼光,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引导消费,只有这样,这些产品才能贴近消费者,获得民心。企业的领导者要明白,“名牌”决不是人为评出来的,而是广大消费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体会出来的。
名牌是企业信誉的象征,良好的服务是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形象的延伸。名牌要有名牌的胸怀,勇于接受消费者的挑剔,只有在消费者的“挑剔”中,名牌才能发展自己。我们无锡小天鹅公司把产品信誉监督权交给用户,用良好的服务在消费者心中树立“小天鹅”的名牌地位。名牌事业方兴未艾,难免在前进中受到侵蚀和污染,这就需要消费者逐步培养自身的鉴别能力,面对琳琅满目的名牌商品做出理智的选择。当然,在发展名牌的同时还要不断地打击假冒伪劣,否则良莠不分,名牌蒙冤。不过,名牌正因为是广大消费者体会出来的,所以,名牌终究会冲破迷雾,光耀夺目。民牌成为名牌,是消费者相互推崇而产生的;名牌要成为民牌,当然离不开宣传,否则“酒香也怕巷子深”,守着名牌没饭吃的企业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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