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四月一日开始施行电力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29
第2版(经济)
专栏:

  四月一日开始施行电力法
本报北京三月二十八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我国第一部电力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将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八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建设、生产、产业结构、运行机制、科学管理模式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九九五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两亿千瓦,达二点一四亿千瓦;全国年发电量突破一万亿千瓦时,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八五”计划,现在我国的发电量已居世界第二位。
电力工业部副部长赵希正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电力法》的颁布实施,为电力工业实现法制化管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于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保持协调,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