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安理会加强对伊拉克进口监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29
第7版(国际)
专栏:

  安理会加强对伊拉克进口监督
本报联合国3月27日电记者许世铨、何洪泽报道:联合国安理会27日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加强对伊拉克进口军民两用物资和技术的监督机制,以免伊拉克拥有发展大规模杀伤武器的能力。
安理会决定,自本决议通过后60天,伊拉克应向由联合国特别委员会和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提交进口军民两用物资和技术的数据及相关资料。
安理会还要求所有国家向联合工作组提交向伊拉克出口军民两用物资和技术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并报告有关方面和伊拉克不遵守监督机制的情况。
安理会同时确认,监督机制不是许可证制度,它只是要求打算向伊拉克出口或供应军民两用物资或技术的公司提供信息,也不会妨碍伊拉克进出口民用项目和技术的合法权利。
1991年初海湾战争结束后,安理会在停火决议中禁止伊拉克拥有、生产、研制或使用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远程导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