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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与“有病吃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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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3-29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普法教育与“有病吃药”
王冰班琳丽
前不久,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的干警到一中学进行普法教育,有几位学生说:“我们一不偷,二不抢,何必给我们上法制课呢?”言外之意是不犯法就没有必要接受普法教育。
这不禁令人想起我国的一句俗语:谁有病谁吃药。有病吃药是人人皆知的常识,现在有人把其含义引申到谁犯错误,谁就应该接受教育,没犯错误就不需要受教育,这就有些片面了。众所周知,从医学方面来说,要求预防为主,即使无病,打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对身体都大有好处。如果不进行一下预防,缺乏免疫力和抵抗力,万一乙肝、流脑、“红眼病”等细菌、病毒蔓延开来就很容易被传染患病。
所以,通过普法教育,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知法、懂法、守法,学会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掌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武器,对社会、对每一个公民来讲都是一件好事。更何况,现在没有“病”不等于以后不生“病”,如等到生“病”以后再“吃药”,岂不是既花钱又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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