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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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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1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4月1日起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此,国家环保局今天在京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国家环保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固体废物是指从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它具有数量大、种类繁多、性质复杂、产生源分布广泛、可运输及跨国间转移等特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中结束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长期无法可依的状况。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与这部法律同时生效的还有《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廖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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