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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扶优打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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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1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规范市场扶优打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李必达:保护名牌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几项主要职能。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行为在不同程度上会影响到企业的利益,会对名牌产品产生不利影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新成立了公平交易局。
消费者代表天津市王宝红:几年来,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新闻单位对打假扶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我认为,要保护名牌,必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地“打假”工作的地方法律和规章,切实消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使假冒产品无立足之地。还要充分发挥各级消协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作用,这些组织要经常不断对生产企业和流通渠道进行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净化产品生产和销售市场,让国有名优产品在市场上站稳脚。与此同时,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开展扶优治劣活动,使国有名优产品保持生机和活力。
《中国市场经济报》副总编辑曾业松:保护名牌,首先是企业自身要增强保护意识。有的企业开始比较重视产品质量,可一有市场,就盲目追求产量,追求利润,或偷工减料,忽视质量,或卖牌子,卖商标,损害消费者利益,结果弄得信誉扫地。还有的企业法制观念不强,不重视商标注册,不懂得以法律为武器,维护名牌产权,往往使自己辛辛苦苦创造的名牌付之东流。
保护名牌,各级政府负有重要职责。一段时间以来,国家优惠“三资”企业,国有名牌企业社会负担很重,却得不到重视。经济主管部门应当有意识地增加对名牌企业的投资强度,应逐步取消税收方面“优惠女婿,怠慢儿子”的政策,使名牌企业与“三资”企业平等竞争。工商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对假冒名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创名牌提供良好的环境。
保护名牌,广大消费者也应该有所作为。使用名牌产品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开心的事,名牌垮了,对消费者也是一种损害。因此,消费者有责任爱护名牌,保护名牌。当发现假冒名牌的时候,应勇敢地站出来同这种侵权行为、欺骗行为做坚决斗争。名牌有时也可能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消费者也不能光说好,而应积极主动给予善意批评,使名牌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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