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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扶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民族地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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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家民委扶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
民族地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贾奋勇、陈乐齐)国家民委近年来始终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作为民族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扶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由于历史、地理和自然的原因,民族地区的扶贫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国列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中,民族地区有257个。1994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县有175个,民族地区占了131个。
为加快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1989年,国家民委联合有关部门深入100多个国家重点扶持的少数民族贫困县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调查结果,报请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少数民族地区是“七五”以后扶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各地要集中力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温饱问题。为使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国家民委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种扶贫资金,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共同建立了“少数民族地区温饱基金”等项目,保证了扶贫资金的合理流向。他们还积极引进外资,利用国际援助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去年8月开始实施的“中国西南世界银行扶贫项目”将引进2.4亿美元贷款,帮助广西、云南、贵州3省区35个贫困县的贫困群众解决温饱问题。
针对各个少数民族贫困县的实际情况,国家民委还经常组织人力直接指导当地扶贫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帮助各地建立了一批适合本地条件、效益良好的农工商企业。此外,国家民委还帮助44个中央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与142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建立了定点扶持关系,为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开创了一条新路。
经过努力,“八五”期间,全国民族省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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