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编者按: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党报群众工作分会和本报群众工作部主办的“‘3·15’,让消费者说好!?”问卷调查活动圆满结束。在调查结果公布恳谈会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企业及消费者代表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由于版面有限,不能全部刊登,这里摘登的是最后三篇发言。
  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邵瑞琦
近年来,我国啤酒工业面临强大的国外竞争对手的挑战。全国八百多家啤酒企业,年产四万吨以下的占百分之九十,这样的生产规模,就很难与国际性啤酒集团抗衡。同时,我国大多数啤酒企业在资金、管理、科研等方面都与国外对手有一定差距。
在这种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如果国家没有相应的保护性措施,不在产业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去与强大的国外竞争对手进行市场竞争,就很难站稳脚跟。
当然,要求国家给予保护,并非要在贸易上设置壁垒,拒国外资金、品牌于国门之外。国内民族品牌最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在资金方面公平合理的政策,也就是把吸引外资政策调整得更合理,改变以税收优惠作为吸引外资的主要手段,逐步向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过渡。
国家保护民族工业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对一些国产名牌给予特殊的资金注入。青岛啤酒计划二○○○年产量达到一百四十万吨,需要的资金总额预计高达几十亿元,仅靠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显然力不从心。如果国家在类似这种情况下设立诸如“名牌保护基金”等形式的扶助资金,给民族工业注入发展活力,“民族牌”完全有能力打得越来越好。
发展民族工业,需要整个民族共同努力。如果只有各个工业企业自己在那里谋求发展,而得不到国民、消费大众的理解和支持,这种发展很难有基础和前途。消费大众应该认识到保护民族工业就是保护消费者自己的利益,只有民族工业才有可能保护本民族消费者的利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