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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旅客携带进境物品税收有新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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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5
第2版(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中国籍旅客携带进境物品税收有新规
本报讯海关总署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对中国籍旅客进境行李物品税收政策的规定,从4月1日起,除对驻外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援外人员和远洋船员行李物品暂予保留免税规定外,其他各类中国籍旅客携带进境的行李物品,海关按规定予以征税。(吴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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