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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新风也要靠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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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树新风也要靠改革
本报评论员
本溪市公安局在市民中的满意率,原来在全市24个行业中排在末尾,短短两年时间,就一跃成为“排头”。变化之大、变化之快,令人称奇。奥妙何在?
这个局十分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对公安干警进行爱人民为人民、敬业爱岗、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等教育;他们严格执纪,从严治警,谁若违反了“干警的10条禁令”和“8条局规”,该罚的罚,该辞的辞,决不含糊;局里的领导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立得正,行得端,底气足,敢抓敢管……这些无疑都是重要原因,缺了哪一条也不行。
还有一条非常关键,那就是他们在有关领导机关的支持下进行了改革。他们的改革,不是空喊一通,而是真抓实干;不是新瓶装旧酒,而是瓶新酒也新;不是只动皮毛,而是触及要害,对公安队伍的“历史模式”动了“大手术”,破除了沿袭多年的“捧铁饭碗、吃大锅饭”的旧体制,对干部实行聘任制,对民警实行聘用制,实行联勤承包责任制,实行全员目标管理等等,以政绩论英雄,按功过定奖罚。同时,把改革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管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新形势下走出了一条新的强警之路。全局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大增强,消极的变积极,积极的更积极。正如一位民警所说的:“是改革重新塑造了我。”在全局形成了敬业爱民的良好风气,在全市形成了警爱民、民爱警的良好警民关系,为共和国的金盾增添了光彩。可以说,没有改革,就不会有如此振奋人心的大变化。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对于改革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人们已经认识得比较清楚了;而对于改革能够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许多人还认识不够、认识不深。本溪市公安局的新鲜经验,给人的重要启示之一,就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也要从深化改革入手,从破除旧的僵化的体制、建立新的富有活力的机制入手。改革,不仅是物质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抓好物质文明建设这一手,必须深化改革;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手,也必须深化改革。这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很有意义的新思路。
对于改革的重要性,有些同志也不能说毫无认识,但他们总是顾虑重重,说得多,做得少,迈不开步子,以致使许多本来应该解决也完全可以解决的问题迟迟不得解决,而且愈演愈烈。这就很需要学学本溪市公安局同志的胆识和魄力。我们的公安机关,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担负着保卫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的神圣职责。毫无疑义,我们必须特别爱护公安机关的声誉,必须确保公安队伍的稳定。但是,这并非说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是说对这些东西可以遮着捂着包着护着。本溪市公安局的同志们深知“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辩证法,他们认为,只有正视自己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与之进行坚决斗争,并通过坚定不移的改革建立有效的消除防范机制,才是对专政机关声誉的最好爱护,也才能真正实现公安队伍的稳定,进而维护全社会的稳定。他们的认识,不能不说是高出一筹。正是因为他们有这样一流的观念,所以才会有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出一流的成绩。他们的经验表明,只要真正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从国家的利益出发,采取切实稳妥的步骤,改革不但势在必行,而且一定能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一定能收到明显的成效。
当前,各行各业都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文明新风,出现了许多先进典型。本溪市公安局以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具有普遍意义。政法战线以及其他战线的同志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学习他们的经验,必将有利于把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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