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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承诺监督”,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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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0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实行“承诺监督”,好!
四川崇州驻军某部刘权
当前,许多行业和部门都向社会作出了服务承诺,这对提高服务质量,端正行业风气,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疑大有裨益。现在,“承诺”已成为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大家对承诺制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证践诺。
据报载,浙江省金华市通过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使承诺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他们对“承诺制”的监督措施有两条,一是组织监督,授权市“公开办”对推行承诺制的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督。投诉人若对处理违诺单位的措施不满意,可向市“公开办”投诉,“公开办”受理后要重新作出处理。二是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有关行业和部门的承诺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这些监督员每月开一次碰头会,提出问题,商讨对策。此外,该市的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也开设了《承诺与反馈》专栏,接受市民投诉,组织追踪报道和现场报道,对违诺的单位进行“曝光”。金华市的监督制度对各行各业更好地实行承诺服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实行“承诺”服务,其目的在于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承诺的最终效果如何,将取决于践诺的程度。然而,时下许多单位仅仅停留在口头承诺上,服务质量没有真正提高,公众颇有微词。对承诺不践诺现象,不少消费者只好发几句牢骚,抱怨商家和一些行政部门言而无信,很少有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兑现承诺条款,保护自己的利益。金华市建立的监督制度,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有效地杜绝了承诺而不践诺的现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愿更多的行业和部门,从金华市对承诺服务进行监督的经验中得到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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