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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滥用人民币图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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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切莫滥用人民币图样
河北农村有一种风俗,春节前一些小商小贩拿着印有财神、元宝等图样的印刷品挨门挨户兜售,美其名曰:送财神。一些人为图吉利大都买上一两张,这种习俗本无可厚非。
但今年的“财神”似乎比以往多了,添了各种面额的人民币图样。这些图样大都用照片标印,人民币形象极为逼真。不知印刷者是否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具有不可侵犯的尊严。笔者呼吁,尽快制止这种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维护人民币的尊严。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迁安县支行郭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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